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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后还能顺利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吗?这是很多职场人关心的问题。关键在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和个税申报主体是否一致。根据现行政策,这三者原则上需为同一家单位,否则可能影响积分申请。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与外地总公司签订,但实际在上海工作,社保由第三方或上海分公司代缴,而个税又由另一家公司申报,这种情况就属于“单位不一致”。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规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相关社保缴费记录不能作为积分依据。

若确实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则必须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出具符合规定的派遣协议和情况说明,才可能被受理。普通中介代缴、挂靠社保等操作,通常无法满足积分审核要求。
对于即将跳槽的朋友,建议在离职前确认积分申请进度。如果材料尚未提交至人才服务中心,可由原单位在系统中删除你的个人账户,再由新单位重新注册申报;若书面材料已受理,则需原单位主动撤回申请,新单位才能重新启动流程。积分审核周期一般为2–3周,材料一旦正式受理,原单位便无法单方面撤回。
至于公司资质,申请居住证积分对注册资本没有门槛。只要是在上海依法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申报积分。但申报必须在单位工商注册地所在区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不得跨区操作。外省市驻沪办事机构则不在受理范围内。
很多人以为换工作只是签个新合同那么简单,却忽略了社保、个税与合同主体的一致性对积分申请的决定性影响。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用工结构是否符合积分政策要求,梳理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与个税申报的匹配风险,判断是否存在材料合规隐患,帮你提前规避因单位信息不一致导致的申请退回。
不确定你现在的用工安排能否支持积分申请?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帮你确认劳动合同、社保和个税三方主体是否具备政策适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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