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必看!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新规2月1日起施行,这些一定要清楚
近日,
继福田区、龙华区、光明新区之后,
龙岗区和坪山区也都相继发布了,
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预警】!
今年学位更紧缺,
如果你家孩子是非深户籍
那么!下面这条消息您就更要看好了!
深圳市政府已正式发布《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的政策相比,《管理办法》明确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而是将计划生育作为积分入学项目。港澳籍学生也可和非深户学生一样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教育部门表示,自2005年,深圳出台《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其中《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原办法》)是其中配套文件之一,规定暂住人员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有稳定的职业,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有营业执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其子女可申请就读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在“1+5”文件实施十三年后,随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颁布实施,以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商事制度、房屋租赁政策、教育部全国学籍统一平台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和管理的变化,需对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政策的部分内容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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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很多宝爸宝妈会说
你只说了变化~
那我家的娃到底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才能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呢
疑问
01
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按照本规定办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其非深户籍子女申请就读,参照《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疑问
02
非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需核验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二)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三)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五)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今年已经预知学位紧张
还请各位宝爸宝妈早早准备好各项资料
结合自身情况
提前做好预判,替娃早打算!
最后再次提醒!
为了您的居住证有效性保持连续
一定要记得及时签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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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南方都市报
转自:福田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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