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发布了南山区第二批公租房
开始认租的信息
方老师在后台收到不少小伙伴留言
问没有深圳户口可不可以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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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消息来了
深圳龙岗人才房可以申请咯
一共6655套,均带装修并配备部分家具
不限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可申请
这次不是需要单位去申请
而是由个人自己申请哦
30个项目共6655套
本批次供应的社会存量住房房源为
泊寓白石塘店、冠寓恒路店、碧家雪浩店等
30个项目共6655套
户型包括单房、一房一厅及两房一厅等
建筑面积约15-75平方米
住房均带装修并配备部分家具
具体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租金
也都有了,快看过来!
租金及服务管理费
(一)人才住房租金:
市场租金扣减人才优惠租金
1.市场租金:
租金价格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
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2.各项目人才优惠租金(即租金补贴)
标准及联系电话
具体如下
最低只需要12.8元/㎡
大多数都是十几二十块一平方
(往下滑动可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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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泊寓坂田五和大发埔公社:25.2元/㎡/月,
(2)泊寓华为基地店:20.8元/㎡/月,
(3)泊寓坂田华为南公社(一区):22元/㎡/月,
(4)泊寓坂田华为南公社(二区):22.8元/㎡/月,
(5)泊寓坂田麒麟店:25.2元/㎡/月,
(6)泊寓坂田五和长发公社:27.2元/㎡/月,
(7)碧家坂田店:28元/㎡/月,
(8)碧家雪浩店:26.8元/㎡/月,
(9)碧家坂田地铁站店:29.2元/㎡/月,
(10)碧家大芬店:27.2元/㎡/月,
(11)碧家荣超花园店:42.4元/㎡/月,
(12)冠寓大芬地铁站店:40.8元/㎡/月,
(13)泊寓甘坑新村公社二区:18.4元/㎡/月,
(14)冠寓上水径地铁站店:33.6元/㎡/月,
(15)泊寓荔枝岭公社:16.4元/㎡/月,
(16)冠寓恒路店(平湖生态谷社区):28元/㎡/月,
(17)泊寓上李朗店:22元/㎡/月,
(18)泊寓大芬黄金公社:22元/㎡/月,
(19)泊寓沙湾公社:18.8元/㎡/月,
(20)泊寓丹竹头吉厦公社:19.6元/㎡/月,
(21)碧家塘坑店:36元/㎡/月,
(22)冠寓塘坑地铁站店:34元/㎡/月,
(23)冠寓横岗四联路店:21.6元/㎡/月,
(24)冠寓荷坳店:28元/㎡/月,
(25)冠寓吉祥路店:16.4元/㎡/月,
(26)泊寓对面岭公社:15.2元/㎡/月,
(27)泊寓银珠岭公社:16.4元/㎡/月,
(28)泊寓清林径公社:12.8元/㎡/月,
(29)泊寓龙园公社:15.6元/㎡/月,
(30)泊寓坪地白石塘公社:13.6元/㎡/月,
上述人才优惠租金标准均为初步评估结果
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房间内部展示
(二)综合服务费及水电等其他费用
综合服务费及水电等其他费用
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相关标准执行
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配租对象
本次供应房源由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龙岗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工作,并在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三级及以上专项职业能力。(先进制造业企业员工不受本条款限制)
(三)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未正在承租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注:
1.“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但不包括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险种。
2.“购房优惠政策”指在深圳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受赠政府人才安居住房。
所需材料
附注:
1.申请人在复印件材料上签字后,交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由公司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人同时具有第5项和第6项材料选其中一项提交,同时具有第7项和第8项材料选择其中一项提交
3.龙岗区先进制造业企业员工可不提供第5、6项材料,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可向各门店咨询
配租程序
(一)受理要求
1.受理时间、方式
泊寓龙岗上李朗店等30个项目
受理时间:
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12月15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周六、日正常受理)
申请人在上述受理期间
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拟承租的项目管理处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
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注:如上述各项目房源
在2020年12月15日前配租完毕
则该项目终止受理申请
2.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二)资格核查、公示
申请资料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受理
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初核后
送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终审
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的名单
将在龙岗政府在线住房建设局子网站
公示5个工作日
网址:
(三)选房方式
按照申请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选房
具体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自行安排
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业务咨询电话:
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公共空间展示
配租原则
(一)一户家庭只能申请配租一套住房
(二)享受优惠租金面积上限:
单身居民35平方米,2人及以上家庭70平方米
超出上限面积部分按市场租赁价计算
(三)享受优惠租金期限:
与租赁期限一致
但不超过2022年9月30日
-End-
编辑丨方老师
执行编辑丨一木
主编丨穆白
信息及图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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