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深圳落户政策

留学生深圳落户政策如下:一、申请条件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

留学生深圳落户政策

  留学生深圳落户政策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取得我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二、办理流程

  (一)个人直接申办: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选择个人直接办理方式,点击新增,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后,上报至市、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

  (二)个人通过用人单位申办: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选择单位办理方式,点击新增,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后,上报至用人单位预核,或者由用人单位直接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后提交到市、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

  (三)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方式,点击新增,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后,上报至相关代理机构预核;或者由代理机构直接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后提交到市、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

  经审批通过的人员,由申请人或呈报单位按约定方式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前海管理局业务窗口领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非深户办理入户人员)、《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非深户办理入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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