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领取报到证及落户流程
第一步:学校办理:
内容:领取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
1、学生持《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黄色联,到单位领取),到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填写《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并须由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地址:一教102室。
2、带好:A、离校手续单;B、经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的《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户口迁移证手续。地址:校正门口西侧;
3、凭《户口迁移证》及离校手续单,到所在学院领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办理时间:工作日(周六、周日除外)8:30-17:00
5、户籍挂靠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档案须转至该中心,否则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其他可按就业协议的约定转寄。
第二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内容:户籍挂靠中心或领取《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和《迁沪落户确认单》
1、 具体办理手续见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发的“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上海手续指南”(www.firstjob.com.cn查阅并在下载中心下载相关材料)
2、 办理时间:2010年9月30日前;
3、 办理地点: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第三步:到派出所办理
内容:办理落户手续。
持《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和《迁沪落户确认单》等到户籍迁往地的警署(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下一篇: 天津高校的应届生买房就能落户 上一篇:应届毕业生必须知道的: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