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最新中外合作办学和政府认可的国外高校名单
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今天公布了最新的经过合法批准的400多家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名单(截至7月19日)。这是2004年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首次全面系统公布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
根据教育部所公布的名单,目前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覆盖各个省份,其中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外合作办学最多,从办学层次上看,本科层次的办学较多。从招生模式上,相对于国内学校统一纳入高考模式而言比较灵活。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可以自行确定招生标准,招生标准和条件也显示出中外合作办学宽进严出、灵活准入的特点。从证书颁发环节看,一些中外合作办学直接颁发外方大学证书,这为我国公民在国内直接就读国外课程,并取得国外文凭开了绿灯,打通了不出国留学的“通道”。
为帮助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正确选择国外学校,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也公布了中国政府认可的33个国家的1万多所高校名单(截至2010年6月1日)。记者查阅名单发现,“西太平洋大学”(Pacific Western University)及更名后的“加州米拉马尔大学”(California Miramar University)均不在名单之中。
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是教育部发布各类教育涉外活动监督与管理信息的专门网站,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主管。目前以发布自费留学中介和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信息为主。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范围显示,有七种证书不能认证:1.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2.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3.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4.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5.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6.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7.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相关人士提醒,公众应选择教育部公布的中外合作办学和国外高校就读,否则会面临风险,难以保证质量,甚至会上国外“野鸡大学”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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