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 新引进入户世界知名大学应届毕业生奖励补贴详解

落户深圳宝安区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除了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之后,还可以再申请新引进入户世界知名大学应届毕业生奖励补贴。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

关于宝安区-- 新引进入户世界知名大学应届毕业生奖励补贴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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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户深圳宝安区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除了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之后,还可以再申请新引进入户世界知名大学应届毕业生奖励补贴。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文件中指出:

  对于新引进入户我区的世界知名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前一年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综合排名达到前500名)应届毕业生,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区实际工作满1年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补贴,分别是博士5万元、硕士2万元、本科1万元。

  1、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毕业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前一年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综合排名达到前500名);

  2、申请人通过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办理完毕人才引进手续

  3、申请人自引进我市时起(《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开具时)在宝安区全职工作,且由注册地为宝安区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所服务的用人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4、申请人所服务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

  5、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自人才引进手续办理完毕后在我区实际工作满1年;

  6、申请人需在《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开具15个月内提出申请(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受理成功的,或由非审批单位原因造成的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1、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应届生: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留学生:提供《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和教育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正本(《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在宝安区就业的,需提供与注册地为宝安区的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派遣的应同时提供用工单位在职证明;在宝安区创办企业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及最近一年的企业纳税证明;;

  5、宝安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

  6、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7、《宝安区新引进世界知名大学毕业生奖励补贴申请表》。

  1.申请。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

  2.受理。

  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5个工作日)

  3.特别程序。

  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及社保进行核查(8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核。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5.公示。

  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6.审议审批。

  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8个工作日)

  7.拨付办结。

  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8.送达。

  申请人可以在网上自行获得办理结果。申请人补充材料、特殊材料核实、审议时间纳入特殊程序,不在上述限定的工作时限之列。

  1、这项补贴仅是通过应届生和留学生通道落户的小伙伴们可以申请,若是通过在职人才引进的,就不能申请了呢。

  2、补贴需要在《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后的15个月内提出申请,但是要求社保是满12个月,那就是小伙伴们要在落户之后尽快缴纳社保,并且得是连续同一家公司的,这样子减少失去申请资格的风险。

  3、签的劳动合同得是3年期的,要看清楚自己的劳动合同是签的1年还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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