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初审和初步筛选
(一)初审和筛选办法
所有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人员均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等方式,根据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获得荣誉等方面对考生综合评分。通过综合评分确定入围人选,各岗位按照不低于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
(二)相关要求
1.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一)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学校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学校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笔试人选。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二)笔试
笔试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内容等由招聘学校确定并通知获笔试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成绩公布及确定体检人选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的60%加上笔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不高于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招聘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学校官方网站(或)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在官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学校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均需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人员管理
参与招考的相关人员在旅途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工作期间按当地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勤洗手,若出现发热症状时,按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处理。参加招聘的学生需持有健康码绿码,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
2.招考场所管理
(1)与提供招聘场地的负责人沟通落实招考场所的规模,确保空间足够大,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
(2)加强考场通风。招聘期间,保持考场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有可开窗的场所,尽可能打开门窗,保持室内良好通风状态。
3.安全应急措施。
(1)应聘考生保持安全距离,一旦工作人员发现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招聘现场;
(2)凡报名者应持有健康绿码,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向提供招聘场所的高等学校报告,以获得校方帮助和处理,按该校疾病防控方案履行工作程序,妥善处理。应该隔离的严格遵循当地的安排实施隔离观察,不得进入招聘场所。
以上如有不尽事宜,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参照当地防疫管理措施和高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安排,以确保招聘工作安全、稳妥和顺利。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在赴外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164号)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官网:
学校官网:
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深圳小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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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小学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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