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须知】毕业生人事代理、接收手续办理指南

一、毕业生接收申办方式毕业生初次就业的工作单位是否有人事接收权,其办理的毕业生接收申报途径或方式是不一样的。1.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的申办方式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学生自行操作,而是由用人单位通过规定的程序申办,然后向毕业生发出接收函(录用通知)。2.工作单位

【毕业生须知】毕业生人事代理、接收手续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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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毕业生接收申办方式

  毕业生初次就业的工作单位是否有人事接收权,其办理的毕业生接收申报途径或方式是不一样的。

  1.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的申办方式

  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学生自行操作,而是由用人单位通过规定的程序申办,然后向毕业生发出接收函(录用通知)。

  2.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接收权的申办方式

  毕业生与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果该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等事宜,而毕业生仍愿意选择该单位就业者,可考虑向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请办理应届生接收手续。对毕业生而言,办理接收手续首先解决了落户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问题,其次保证了不论在何种类型的单位工作其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毕业生申办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接收手续,可自行申办或委托用人单位申办。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不断改革完善,毕业生接收手续通常都能够通过网上直接办理。

  二、毕业生接收手续的办理程序

  各地市的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程序不尽相同,通常来说,由申办人(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进入指定办理网站,提交相关材料,提出办理申请,等候审批;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上直接打印相关的接收毕业生凭证,或通过EMS邮寄毕业生接收函等方式办结接收手续。

  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部署,于2018年9月正式上线运行“广东政务服务网”(大部分地级市的高校毕业生接收都能在该网办理,并可査询相关的か理指南。以下是广东省部分地市的毕业生接收办理大致流程,仅供参考,具体的办理方式和程序请登录各地市人社部门网站查询。

  1.广州市接收高校毕业生相关事项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接收全流程网办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18号),从2020年2月25日起,在广州市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接收(不含入户)全流程网办工作。

  (1)申办方式。申报人、用人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现行申报和审核途径,登录广州市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申报和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广州市年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样式如下图)由系统自动生成(已套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业务专用章”),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系统下载打印,无须另行现场办理。申报人、用人单位的申办系统网址为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bysjs.aspx。

  (2)申办对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办接收与入户:

  ①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需在50岁以下。

  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45周岁以下。

  ③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3)申办材料。申办时所提交的材料主要是身份证明材料、就业证明材料和学历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毕业的不需提供)等。

  2.深圳市接收高校毕业生相关事项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只要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且身体健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均可申请接收。由人社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1)办理方式。可选择由接收单位申办或毕业生本人直接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

  (2)网上申办流程。毕业生或呈报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并登录填报信息。

  ①在首页搜索“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可进入相关站点,选择个人申办或单位申办。进入后可査看指南,了解详细信息。

  ②如个人申办,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样式如下所示,以下简称《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如呈报单位申办,毕业生可填报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接收申请表》,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③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接收申请表》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深圳户籍毕业生须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确认所填报的生源地无误。

  ④毕业生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和材料。

  ⑤系统校验毕业生信息。非深圳户籍毕业生信息校验通过的,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到拟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信息验证不通过的,业务办结,毕业生可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学历信息验证通过的,按照业务指南指引,持身份证、报到证到权属人社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⑥其后进入受理、审核与审批阶段。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

  3.佛山市接收高校毕业生相关事项

  登录“佛山人オ网”(在首页进入“在线办事”,然后点击里面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即可打开网上办理页面。

  (1)办理条件。与佛山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确立接收意向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2)办理流程。主要有两个步骤。

  第一步,申请人需登录佛山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号,提交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审批机关将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第二步,审批通过后,如不需要领取毕业生接收函,申请人可打印《佛山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凭证》,交到档案所在院校办理报到证和档案移交手续;如需领取毕业生接收函,则可选择相应的领取方式,等待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结业务,再携毕业生接收函到院校办理报到证和档案移交手续。

  本市毕业生接收地一般为户籍所在区的公共人オ服务机构,外市毕业生接收地为该用人单位所属的公共人オ服务机构。

  4.珠海市接收高校毕业生相关事项

  从2019年7月10日起,珠海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高校毕业生改派服务事项全面实现“零跑动”,全部在网上办结。

  (1)办理条件。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且在本市有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接收。若无用人单位接收的,须属珠海生源。

  (2)办理流程。主要有两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申报。

  如果是个人申报,登录珠海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一人事人才一人オ引进一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点击办理,按申报流程提示完成接收申请。申报信息自动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用人单位审核时限为30天,毕业生可跟进单位审核进度)。

  如果是单位申报,单位用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オ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点击办理一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申报,按申报流程提示完成接收申请并审核,毕业生接收手续即时完成。

  如果是本市生源且无用人单位接收,则个人用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オ引进→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点击办理,按申报流程提示完成接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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