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校毕业生注意!这些补贴在等着你们,最高领3000元!

原标题:深圳高校毕业生注意!这些补贴在等着你们,最高领3000元!暑假虽然如期到来,但高校毕业生丝毫不敢松懈,因为他们进入了人生新起点,开始踏入社会,寻找工作。对于求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们,深圳也非常重视一系列补贴福利已经准备就绪,让他们在扬帆起航中如虎添翼,更好的融入深圳这个大家庭。下面就让

深圳高校毕业生注意!这些补贴在等着你们,最高领3000元!

  原标题:深圳高校毕业生注意!这些补贴在等着你们,最高领3000元!

  暑假虽然如期到来,但高校毕业生丝毫不敢松懈,因为他们进入了人生新起点,开始踏入社会,寻找工作。

  对于求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们,深圳也非常重视一系列补贴福利已经准备就绪,让他们在扬帆起航中如虎添翼,更好的融入深圳这个大家庭。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有哪些补贴,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方能申请。

  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的补贴

  1.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应届毕业生专享)

  2.灵活就业补贴

  3.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4.求职创业补贴(在校应届毕业生专属)

  5.本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校应届毕业生专属)

  想要享受到以上福利,首先需要的做是实名登记。

  实名登记

  1、申办人群

  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属于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本市高校毕业生中参加省级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计划

  4.服务期满后两年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申办条件

  自毕业证发证之日起24个月内未实现初次就业。(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为准)

  3、办理流程

  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官方网站,在个人用户中完成注册即可。

  完成实名登记后,就可以开始申请符合条件的补贴啦。

  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每人发放一次性补贴3000元

  1、补贴范围&条件

  1.在深圳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非劳务派遣)、社会组织或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2.申请人为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且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

  Ps: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毕业生和本市生源在市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毕业生。

  2、申请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非本市户籍无需提供)及毕业证书;

  2.《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表》(网上下载);

  3.申请人近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4.金融社保卡账号;

  5.房产证明或其他居住证明(在居住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

  6.中小微企业证明;

  7.就业岗位证明(在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实现就业需提交)。

  3、申请流程

  登入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官方网站

  ▼

  登录个人用户,点击高校生登记填写资料,完成登记

  ▼

  选择一次性就业补贴,点击高校生补贴

  ▼

  上传相关附件

  提交后,完成网上预申请。于10个工作日内带齐相关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灵活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

  1.本市高校毕业生

  包括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毕业生和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统招毕业生

  2.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指自毕业证发证之日起24个月内未实现初次就业并已实名登记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包括本市高校毕业生中参加省级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后两年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灵活就业

  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范围内,通过下列方式实现灵活就业,符合本项补贴的范围:

  1、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

  2、从事餐饮服务;

  3、从事社区保洁、保绿;

  4、从事社区来料加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5、从事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实现灵活就业(非员工制)。

  2、补贴标准

  1.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深圳市社会保险最低缴交标准的2/3给予补贴。

  2.实际缴交低于深圳市最低缴交标准2/3的,据实给予补贴。

  3、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在本市范围内实现灵活就业,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含20小时)

  3.连续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基本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或以上

  4、申请资料

  1.《深圳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申请表》(网上填报)

  2.《深圳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网上填报)

  3.拟申领补贴月份的灵活就业辅证材料

  【如临时雇佣协议、加工订单、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工作的截图或实施服务时的工作场景相片等。】

  5、申请时限

  1.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基本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或以上的,且当前仍在灵活就业的,可提出社保补贴申请。

  2.高校毕业生仍继续灵活就业的,应于首次申领社保补贴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下次申请。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起24个月。

  灵活就业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每3个月申领一次补贴,首次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发补贴。

  注意!!!如有以下情况,该补贴会终止发放。

  1.已正规就业的(在用人单位就业,且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连续2个月以上(含2个月)不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个人缴费窗口缴交社会保险;

  3.享受补贴期超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起24个月;

  4.本人自愿申请终止补贴;

  5.逾期未提出申请补贴;

  6.其他不符合补贴条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户籍及非户籍),其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

  1、申请方式

  1.实名登记。

  2.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填写见习人员申报。

  3.签订见习协议。(见习人员通过岗位匹配与见习单位达成见习意向,并签订《见习协议书》)

  2、办理流程

  1.初核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补贴或奖励费用的初核。

  2.复核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初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也可授权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复核。

  3.公示

  复核完成后,要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办事窗口或区(新区)人力资源(社会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视为复核通过。

  4.补贴发放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的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奖励拨入见习单位的银行账户。

  求职创业补贴

  1、补贴标准

  每人2000元

  2、申请条件

  1.在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开展创业准备的本市高校毕业生。

  2.本市高校毕业生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2)残疾高校毕业生(3)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本市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参照本市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用户,系统填报信息提出申请。

  2.受理

  就学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当场验核材料,并按要求受理。

  3.审核

  就学地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

  4.审批

  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复核。高校将经复核的人员名单、补贴项目及金额等信息在校园内公示7个自然日(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时期内)。

  5.办结

  公示通过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将求职创业补贴拨入高校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补贴支付审批后即时办结。

  6.送达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结果。

  本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补贴标准

  1.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统招毕业生,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标准,享受本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含鉴定)补贴。

  2.本市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仅对其职业技能鉴定缴费据实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

  2、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毕业生;

  2.本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3.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统招毕业生。

  3、申请流程

  1.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指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登陆“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补贴申请,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

  2.受理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已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复核通过。

  3.发放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填报的银行账户。信息系统全程提供申报审核状态备查功能,将各环节处理信息反馈申请人。

  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补贴

  8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职校学生实习时,每人每月可享受650元生活补贴。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支付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80%的报酬。

  1、补贴对象

  1.深圳市职业院校参加实习实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并接收职业院校全日制学生实习实训的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所在企业。

  2、补贴标准

  参加实习实训学生每人每月可享受650元生活补贴和教育部规定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校外公共实训基地所在企业,按接收实习实训学生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补贴。

  3、补贴时间

  教育部门主管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时间为6个月,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主管的技工院校学生实习时间为12个月。学生实习补贴金额根据学生实际实习工作时间确定。

  4、申请流程

  顶岗实习补贴由参加实习实训学生所在学校统一申领。

  1.填报资料

  2.学校组织核查

  3.学校公示

  4.报送材料和审核

  5.申报补贴时间

  6.发放补贴

  是的,大深圳就是这么任性,深圳高校生赶紧收藏一波,也赶紧转发给身边的小伙伴,避免错过一波深圳独有的福利。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详情参阅本站的“免责声明”栏目。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请读者理性参考。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管理员邮箱:y569#qq.com(#改@)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