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播报][转载]户口迁移指南,让您轻松解决常见户口迁移问题

户口的迁移是我们都需要面临的问题,时常会有人来咨询:如何将集体户口转到家庭户口?如何办理子女、父母、配偶户口的随迁?如何办理房屋变更、买卖户口的迁移?如何办理出国和回国户口的迁移?众多关于户口迁移问题,大家时常碰见,但是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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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的迁移是我们都需要面临的问题,时常会有人来咨询:

  如何将集体户口转到家庭户口?

  如何办理子女、父母、配偶户口的随迁?

  如何办理房屋变更、买卖户口的迁移?

  如何办理出国和回国户口的迁移?

  众多关于户口迁移问题,大家时常碰见,但是不知道如何办理,户口的迁移到底该如何办理,需要提供怎样的资质,今天华夏教育给大家总结出来了,大家不妨收藏一下,在以后遇见此问题时候也知道该如何应对。

  集体户口转到家庭户口

  迁移要求:

  在通过人才引进等方式落户的时候,往往户口会落在集体户口上,申请人要将集体户口落在家庭户口上,就必须在津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如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有私有产权住房等。如果房产落实即可到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派出所),将户口迁到房本上。

  办理所需资料: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必须的资料

  注1.迁移人非房主的,提供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材料,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迁移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迁移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与他人共有房屋产权申请落户的,应按照“一房落一户”的原则,由全部共有产权人共同提出同意落户书面申请。

  子女、父母、配偶户口的随迁

  随迁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办理子女、父母、配偶投靠入户。

  1.子女投靠入户条件:

  被投靠人在天津有住房,子女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

  2.配偶投靠入户条件:

  被投靠人与投靠人已登记结婚满3年,且被投靠人在天津有房

  3.父母投靠入户条件: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天津市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天津市居民户口的,可以投靠被投靠人在津落户,也需在津有住房。

  所需资料:

  1.夫妻投靠入户所需资料

  被投靠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

  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

  随迁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2.子女父母投靠所需资料:

  被投靠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

  居住地变更户口的迁移

  迁移要求: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居民已经不在以前的户籍地居住,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或两区三县之间迁移户口,需在新住址立户。

  迁移所需资料:

  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免提交);

  其他视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注: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a、迁移人非房主的,提供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材料,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底档、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职工履历表等);

  b、迁移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迁移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对户内成员中含有亲朋好友或非亲属整户由原址迁移至新址落户的,在房主和户主出具同意接收证明的前提下,可予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出国和回国户口的迁移

  迁移要求:

  原我市公民因出国(境)注销户口,但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现回国(境)在境内长期定居的,必须本人到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经派出所审核后办理。

  迁移所需资料:

  本人书面申请;

  有效中国护照或其他中国出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内页有外国有关部门加注(盖)相关标识(印章)的,逐页翻译,并提供加盖具备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件原件;

  本人近期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原户口注销依据(原常表、户口受理底簿或变动清单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投靠的,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房主、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主同意落户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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