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补贴】时间不多了!想领深圳这最低1.5万元补贴的抓紧!

原标题:【落户补贴】时间不多了!想领深圳这最低1.5万元补贴的抓紧!重要提示5月28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公告其中提到:(一)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

【落户补贴】时间不多了!想领深圳这最低1.5万元补贴的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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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落户补贴】时间不多了!想领深圳这最低1.5万元补贴的抓紧!

  重要提示

  5月28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公告

  其中提到:

  (一)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申请,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全市人才工作安排,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入户并在我市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补贴政策

  发送【落户补贴】

  即可获取在职人才入户指南和申请入口

  本科元/人

  硕士元/人

  博士元/人

  发放方式:一次性发放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深圳户籍

  2、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3、在深圳缴纳了社保,且申请时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申请方式

  申请条件

  1.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所需资料

  申请方式

  申请条件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未领取除龙华区外的深圳其他区(新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

  3.人才引进后户籍地在龙华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4.人才引进后申请人一直在龙华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所服务的单位须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合法经营。

  5.申请时在龙华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不少于6个月(从申请月份算起)。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个社保险种(社保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补贴发放前,申请人仍在龙华区工作,社保关系仍在本区且连续正常缴纳。

  6.本人未享受过任何住房优惠政策,未享受过龙华区相同类型的补贴政策,如“龙舞华章计划”系列人才政策中关于住房、租房、生活支持,区住建部门提供的区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等同类型补贴。

  7.新调入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间节点。

  所需资料

  申请方式

  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区域以及办理情形

  根据真实情况填写申请表单,注意带*号的一定要填写,补贴金额根据自己符合的条件以及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2016年3月22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大鹏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博士后接收函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未申请或领取除大鹏新区外的深圳其他区(新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

  所需材料

  申请方式

  申请人本人或单位经办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本科元/人

  硕士元/人

  博士元/人

  申请条件

  所需材料

  申请方式

  1、申请

  2、审核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户籍等信息进行审核。

  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国库支付的相关程序,发放生活补贴。如因信息不准确而造成发放不成功的,由区人力资源局核实补充信息后发放。

  本科元/人

  硕士元/人

  博士元/人

  申请条件

  3.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深圳市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4.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内就业,并由所在单位在龙岗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从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算起),且社保关系仍在本区内

  所需材料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申请方式

  介绍信打印地址:龙岗人力资源楼下世贸百货公交站后面“行政服务大厅”或公交站后有一个报刊亭可以复印

  受理科室:人力资源配置科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12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受理及审定。

  3、公示。

  4、资金拨付。

  本科元/人

  硕士元/人

  博士元/人

  申请条件

  在光明区落户和就业,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留学归国人员和调入的在职人才。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且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在后台对话框回复关键词【落户补贴】即可获取申请指南和申请入口)

  (二)人才引进后落户光明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三)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光明区用人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且申请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时在光明区用人单位连续正常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不少于3个月

  (四)用人单位须在光明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

  (五)本人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所需材料

  5.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在后台对话框回复关键词【社保】进入入口2可下载)

  申请方式

  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在后台对话框回复关键词【落户补贴】也可获取申请入口

  受理、审批、办结时间大概为32个工作左右;经审核合格的,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按批次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一个季度内将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拨付至申请人一类卡银行账户。

  本科元/人

  硕士元/人

  博士元/人

  申请条件

  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经人力资源部门在《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全力打造“龙聚坪山”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深坪发﹝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之日(2018年3月13日)起接收的应届毕业生、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和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新引进人才需符合学历、年龄、工作等要求。

  申请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请的为准;

  2.具有坪山区户籍;

  3.在坪山区创业或就业;

  4.获得坪山区户籍之日起,在坪山区通过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了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且在获得坪山区户籍之日至申请补贴款项之日社会保险关系一直在坪山区(驻区市直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的社保关系可在深圳市);

  5.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在2018年3月13日后办理人才引进,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通过单位申报方式办理人才引进,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深圳市直通车服务企业及驻区市直单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其他用人单位在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

  (2)通过个人申报方式办理人才引进,在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

  6.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其他在职人才按学历层次限定年龄:本科生要求未满30周岁、硕士研究生要求未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判断时点。

  所需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在后台对话框回复关键词【落户补贴】即可下载申请表

  (1)“申请人申明”需申请人签名。

  (2)“单位性质”填写可参考: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又称民营企业)等。

  (3)“引进审批文件审批号”和“引进时间”需按照调动通知上的内容完整填写。例如:“引进审批文件审批号”为“深坪山招工〔2019〕第号”、“深坪山人毕介〔2019〕第号”等;“引进时间”为调动通知或介绍信上的落款日期,填写格式如:2021年05月18日。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如户口为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在职人才招调通知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验原件收复印件,原件为电子版打印的,需有审批机关的电子公章。

  4.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

  验原件收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需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期选择180天)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属于境外学历的,需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验证书》。

  5.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验原件收复印件,并且申请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名;

  在后台对话框回复关键词【社保】即可获取深圳金融社保卡网上办理入口及办理指南

  6.申请人社保清单

  收原件,需打印申请人的所有的社保缴交记录(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截止月份为申请人申请之日的上一个月份(例如申请人2021年5月18日提交申请材料,社保清单需打印至2021年4月)。

  在后台对话框回复关键词【社保】进入入口2可下载参保缴费明细

  7.劳动(聘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或相关劳动(聘用)关系证明文件(收原件);

  劳动合同需验原件收复印件,相关劳动(聘用)关系证明文件收原件。需提供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期间所有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劳动(聘用)关系证明文件。

  8.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他说明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补贴范围。

  2.2018年3月13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2018年3月1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符合新引进人才相关要求,不适用本实施办法(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3.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办理:

  (1)因个人信息错误导致申请失败的;

  (2)因信息系统原因导致无法及时申请的;

  (3)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4)撤销申请的;

  (5)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申请方式

  线下递交资料:把申请材料递交到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6楼人才引进窗口办事处(地址:金牛西路12号)进行现场审核。初审通过并提交资料后领取业务回执单。

  申请入口

  需要申请的朋友们要抓紧申请了,9月1日就截止申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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