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取?有时间限制吗?

【前言】离职后公积金提取应由本人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相关提取材料至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未有时间限制,只要是工作日都可以进行提取,只是在一年的结息日不能进行提取,除此之外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提取日期。在通常情况下,职工离职后,在本地再次就业的,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

我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取?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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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离职后公积金提取应由本人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相关提取材料至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未有时间限制,只要是工作日都可以进行提取,只是在一年的结息日不能进行提取,除此之外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提取日期。

  在通常情况下,职工离职后,在本地再次就业的,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然后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或本人前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当离职后没有再次就业的,一般可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第一,转入集中封存户集中管理,手续与职工本地再就业办理方法基本相同;第二,对于符合“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条件的,可办理销户提取。

  一般来说,有以下4步:

  1、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填写审批表,单位核实后盖上公章;

  3、提交审核;

  4、到银行提取。

  公积金封存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中断了工作关系,但是劳动关系还是保留的,这样导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但又无法进行转移,同时也不符合注销提取的条件时,公积金中心就会对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进行封存。

  但公积金账户即使是封存的状态,也是可以提取出来的。关于封存后的公积金账户提取,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法进行:

  方法一:携带个人资料、公积金卡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柜台办理;

  方法二:微信提取渠道,首先关注所在地公积金公众号,绑定个人账户,找到公众号中关于提取公积金一项,点击“我要提取”,按要求逐步输入个人信息并确认要提取金额,按步骤操作,封存后的公积金金额便会转入绑定的储蓄卡当中。

  没有限制。

  要在旧公司离职后,新公司又没开始给你缴公积金之前,如果新的单位都开始缴了,那就不可以再取了。

  其实公积金的规定并不是离职后就可以提光余额的,而是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了才可以提光,只不过户口不在本地的,离职了你可以说是打算回老家了,所以可以提取。

  提取条件:根据现有的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照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提出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及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本人离休、退休的;

  3、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本人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提取);

  6、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7、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是发生了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9、因自然灾害或是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查询公积金可以通过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以及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等途径进行。

  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3、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4、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一、离职后公积金封存吗?离职后公积金封存怎么提取?

  答:职工离职后单位在与职工中止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封存手续,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职工账户封存期间,除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外,仍享有提取、对账、查询、投诉等相关权利。

  二、公积金提取可不可网上预约办理呢?

  答:公积金提取可以进行网上预约提取可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

  三、辞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

  答: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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