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打破户籍枷锁,允许户口挂靠到亲友名下2011年9月份开始,深圳户口可以挂靠到朋友亲戚,但是前提是在申请人在深圳没有房产和公司没有集体户口,按照户口挂靠政策解析就是深圳户口落户优先顺序是落户自己房产,公司集体户口或亲朋好友。
2011年深圳的户口挂靠政策有了突破性的改变,在原有的户口政策上作出调整,允许在深圳本市无房产、无单位人员可以挂靠到亲友家庭户。
挂靠亲友家庭户口市内迁移所需材料为:
1、户主与挂靠人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市房屋登记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无房产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深圳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北环大道1022号,南方药厂旁)
3、现场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声明》;
4、随同挂靠的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及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挂靠家庭户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抵押合同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龙城派出所的要求是:无房产证原件的就需到打印产权信息单;)
注意:虚假地址不予办理。
挂靠他人(朋友或亲戚)房产所需资料:
1.让朋友或亲戚提供股房地产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如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加盖银行公章或到国土局打产权信息清单),如业主和户主不是同一个必须2人同时到场写同意书。
2.挂靠的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无房产记录证明(如已婚:夫妻双方均提供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无房产记录证明,有小孩提供出生证,16周岁以上的人需要提供身份证,18周岁以上需提供无房产记录证明)。
3.如挂靠父母的房产还需提供亲戚关系证明。
4.以上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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