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办理夫妻投靠入户

办事规程: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所需材料:前置条件: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

(14)办理夫妻投靠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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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

  前置条件: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

  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事机构:

  成华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

  府青路二段17号附1号

  联系方式:

  028-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备注说明:

  需夫妻双方持证到场办理

  表格下载:

  1.1入户申请表

  在线申报:

  无

  在线咨询:

  “成都公安微户政”

  在线投诉: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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