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又一批公租房开始认租啦!一键查收申请攻略!

号外!号外!罗湖又一批公租房开始认租啦~本次房源共387套网上认租时间截至2021年6月6日18:00具体情况如何?快一起来看看吧~↓↓↓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

罗湖又一批公租房开始认租啦!一键查收申请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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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外!号外!

  罗湖又一批公租房开始认租啦~

  本次房源共387套

  网上认租时间截至

  2021年6月6日18:00

  具体情况如何?

  快一起来看看吧~

  ↓↓↓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无房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点击下图查看原通告#

  这387套房源在哪?

  租金是多少?你关心的这些

  这里都有答案哦~

  01分配对象及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

  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中

  属罗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

  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湾涛时代公馆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格塘新村248-1号,本次供应100套,包括单间11套(约41㎡)、一房83套(约47~56㎡)、两房6套(约92㎡)。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建筑面积约41㎡的单间,两至四人家庭可配租建筑面积约47~56㎡的一房,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27.93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6元/月·平方米(含物业管理费3.9元/㎡、公摊电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

  水、电、燃气费按民用标准收取。

  锦华发公寓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清泉路锦华发工业园宿舍8、9栋,本次供应287套,包括单间271套(约32~46㎡)、一房16套(约68㎡)。其中156套房源(154套单间和2套一房)为现房,剩余131套于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分批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建筑面积约32~46㎡的单间,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24.2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5元/月·平方米;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热水费:40元/吨;

  水、电费按工业用途标准收取。

  注意啦

  下面这些情况你也得了解清楚

  1.上述房源实际交付套数、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房源实际建筑面积以现场房源实际情况为准;

  2.每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其他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最新标准执行;

  3.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按照深圳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租金减免并依程序缴纳租金;

  4.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在册轮候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

  5.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本次配租家庭人口数以公租房轮候库认定为准,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预约看房的注意事项

  请查收~

  02预约看房

  (一)看房地点

  1.湾涛时代公馆:龙岗区布吉街道格塘新村248-1;

  2.锦华发公寓:龙华区清泉路锦华发工业园宿舍8、9栋。

  (二)看房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6日9:00-12:00、14:00-18:00,请认租家庭在规定时间段前往规定地点看房,未在规定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

  (三)看房预约咨询电话

  1.湾涛时代公馆:;

  2.锦华发公寓:;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选房排位规则和配租程序又是如何?

  别急,马上就为你解答

  03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入围名单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第二序位: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候补入围名单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第三序位: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递补名单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其中,上述各序位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04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网上登录确认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00-2021年6月6日18:00。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网上认租期间,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亦可同时认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旦选房签订合同后,即退出轮候册。

  3.认租家庭的人口、住房、婚姻、残疾、低保及低保边缘、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网址:

  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咨询电话:)。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1年5月24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1年6月6日18:00

  (二)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认租结束后,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

  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05重要提示

  (一)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项目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低保及低保边缘、抚恤定补优抚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涉嫌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配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网址:

  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七)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八)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续签,租金标准随市场行情波动,并按深圳市最新租金政策文件执行。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人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搬离工作。

  (九)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户型、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十)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将另行统筹分配。

  06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政策咨询地址: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和密码咨询服务电话:。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看完别忘了转发给需要的亲朋好友哦~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

  赶快抓紧时间申请吧!

  信息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统筹整理:新时代新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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