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征兵新政策:京沪外地学生退役后可落户 2016征兵条件

2016年征兵新政策:京沪外地学生退役后可落户,2016征兵条件。,5月初,全国高校征兵工作陆续展开,征兵进入实质性动员阶段。根据上海、北京两地出台的2016年优抚政策显示,服役期满且完成学业的非本地籍大学本科

2016年征兵新政策:京沪外地学生退役后可落户 2016征兵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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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征兵新政策:京沪外地学生退役后可落户,2016征兵条件。,5月初,全国高校征兵工作陆续展开,征兵进入实质性动员阶段。根据上海、北京两地出台的2016年优抚政策显示,服役期满且完成学业的非本地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以分别在上海和北京落户。

  据《解放日报》14日报道,5月初,上海高校征兵工作举行,上海征兵进入实质性动员阶段。许多高校大学生踊跃报名。

  今年征兵有多种“实际”的优惠政策,比如享受服役优待金、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及学费补偿代偿,退役在校大学生可以享受转换专业、专升本、本升研,考研笔试加10分等优惠政策,退役后还可享受扶持就业的系列优惠政策。而外省市户籍大学生退役后可享受落户上海和上海市居住证办理专项政策。

  如果不想两年就退役,有什么途径继续军营生活?上海征兵工作负责人说,可以通过考取军校、择优提干等方式成为军官,也可以转为士官,表现优秀、符合部队需求的,还可转为高级士官,享受军官待遇。

  另据记者14日从北京征兵办获悉,凡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两年义务兵期间,均享受政府发放的经济补助和部队津贴。2016年本市入伍义务兵经济补贴再次增加,比去年涨了9000元。

  2016年优扶政策规定,由本市入伍的义务兵,政府发放的经济补助和部队津贴,本科生标准不低于18.6万元,专科生不低于17.8万元,高中生(职高、技校)不低于15.4万元。此项补助和津贴将每年定期增长,部分区县的补助标准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

  政策规定,从北京市入伍,服役期满且完成学业的非京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以落户北京。服役期视为本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算工龄,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服役期满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以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加10分;专科(高职)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以后,在部队荣获“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退伍后可免试升本科。

  当兵冷、征兵难,一向是亟待解决的难题。针对这一情况,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针对高校学生,不断提出新的优抚政策。

  2009年9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就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出包括非沪籍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落户上海、优先招录退役士兵进公务员、给予退伍后教育培训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并提出建立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激励机制等。

  此外,北京的外地籍退伍大学生也从2011年开始就可以落户北京。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优惠政策,在上海、北京两地大学生已成为征兵的主力。据上海市教委去年11月20日透露,上海圆满和超额完成了2015年在校大学生的征兵工作任务,所征新兵大学生比例位居全国第一。在2009年,大学生占比就达到60%。而在2012年,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大学生参军人数比例最高的是北京市,当年达到51%。

  2016年征兵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男兵网上报名时间:

  包括(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高中中职往届毕业生)

  2016年1月1日网上报名开始-2016年8月5日截止2016年8月1日体检开始

  女兵报名时间表:

  包括(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2016年6月20日开始-2016年8月5日截止

  参军当兵体检的流程有哪些?

  1、由乡(镇)武装部指导中心卫生院组织做好应征青年病史调查并按要求填写好病史调查表。

  2、由乡(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好做好应征青年的初步体检工作。

  3、各乡(镇)确定送检对象后必须提前三天将以下资料送交县征兵办秘书组:

  A、病史调查表;

  B、送检对象花名册(一式5份,含电子版,加盖本单位公章);

  C、应征青年免冠照片3张(一寸);

  D、本单位党委推荐应征青年报告(正式红头文件,按序排列)。

  以上资料必须在征兵办秘书组审查合格的前提下,领取正式《应征青年体格检查表》和应征青年体检卡(须在武装部加盖钢印)。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好相关内容,贴好本人照片,在次日体检前交体检场地负责人。

  4、应征青年参加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卡。进入体检站后,必须服从联络员安排,按程序接受体检。体检当日早上不吃早餐。

  5、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应征青年必须经本乡镇武装部长同意才能离开体检站。

  男兵征集的基本程序:

  男女兵全部实行网上征集,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为)开展征兵工作。男青年报名应征的基本流程为:

  (1)兵役登记。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

  (2)应征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此表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3)初审初检。报名期间,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及时登录网上平台,下载打印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并下发至乡(镇、街道)武装部。乡(镇、街道)武装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4)预征管理。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会同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5)体检政治考核。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录入网上平台;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政治考核对象,政治考核完成后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政治考核结果录入网上平台,政治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况,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

  (6)预定新兵。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同时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

  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大学生应征:

  1、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2、文化及年龄要求

  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3、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元。

  9.考试升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3.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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