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南京市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人社规〔2021〕1号),以上简称“市两项资助”。
一、关于南京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
申报范围南京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均含分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入选省卓博计划的、已获省市博士后科研资助的除外)。资助标准
每个科研项目资助5万元。
申报条件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2、出站后愿意留宁工作;3、其他可以优先推荐的条件见文件。
二、关于南京市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
申报范围南京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属单位和中央驻苏单位除外)的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已入选省卓博计划的市属企业在站博士后直接纳入扶持范围,已入选2021年度市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不得重复申报)。资助标准
在站每满1年资助5万元,最长2年。
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2、出站后愿意留宁工作;
3、其他可以优先推荐的条件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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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2、设站单位审核;
3、各区审核推荐(9月30日之前)。
注意事项
1、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市“两项资助”专项资助范围。2021年度市“两项资助”未入选的,申报2022年度市“两项资助”须补充提交新的科研成果和业绩。
2、市“两项资助”资助经费直接拨付设站单位。
工作联系
政策咨询: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49号6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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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南京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市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表格】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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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鼓楼区人社局专技科
编辑:朱登辉
审核:蒋卫飞发布:许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