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医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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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医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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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医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参加年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本通知中的“医学专业毕业研究生”是指哪些人?

  

解读:对象为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已毕业研究生,研究生阶段培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

  

二、学术学位毕业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限是几年?

  

解读:培训年限一般为三年。既往有与现培训专业相关临床工作经历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参加临床能力测评,通过者培训年限可以为两年,未通过者培训年限为三年。

  

三、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限是几年?

  

解读: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不含非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源),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参加临床能力测评,通过者培训年限可以为两年,未通过者培训年限为三年。非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源的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培训年限为三年。

  

四、临床能力测评由谁组织?

  

解读:临床能力测评由培训基地(培训医院)所属的医学院校统一组织。

  

五、临床能力测评标准由谁制定?内容包括哪些?

  

解读:临床能力测评标准由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制定,内容主要包括理论考试、辅助结果判读、临床接诊能力、病例分析和临床操作。

  

六、本通知自何时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何时?

  

解读:本通知自公布之日即2020年1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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