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推出户籍受理、居住证办理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2018年7月2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受理户籍业务和境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上海市居住证全市通办及网上办理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实现人民群众“足不出户能

上海市公安局推出户籍受理、居住证办理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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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2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受理户籍业务和境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上海市居住证全市通办及网上办理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实现人民群众“足不出户能办事、跑路最多只一次”的目标。

  便民措施一:“户籍云窗口、办事一键通”受理户籍业务

  “户籍云窗口”服务是集业务申请、在线办理、便民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端便民服务,具有“全覆盖(即13类79项户籍业务全覆盖)、全流程(即申请受理审批全流程上线)、全公开(即户籍政策依据、户籍业务办理进度全公开)”的特点,打通了“网上认证、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等全流程办理闭合环路,构建了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户政服务新体系。居民可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shgarkb)办理相关户籍业务。

  1、受理范围

  (1)市内户口业务,包括新生儿出生登记,市内户口迁移,注销户口、恢复户口、更改户口,登记项目,证件签发,分户,集体户设立等。

  (2)外省市迁沪落户业务,包括投靠配偶、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经市人保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审批同意落户等

  2、申请流程

  申请人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后,进行身份认证,选择业务办理模块,按照提示和要求上传材料。

  材料上传成功后,公安机关将在系统后台审核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通过向申请人反馈原因,提醒申请人重新填写信息、拍照补充上传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将按照《上海市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的要求进行网上预审批,网上预审批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携带拍照上传材料的原件,前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相关手续;网上预审批不通过的,将通过向申请人反馈原因。

  前期试点情况:2018年1月24日起,上海市公安局试点推出受理户籍业务,引进人才、博士后出站、留学回国、外省市公务员调入、居住证转本市常住户口等五类进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申请在徐汇区“社区公共户”内落户的,可以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上进行网上申请,经过网上预审批后,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原件直接前往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目前,已有212人通过提交了申请材料并通过了公安机关网上预审批,成功办理了落户手续。

  此项试点工作以来,由于操作界面流程清晰,能及时提醒补足相关材料,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初审,减少了往返奔波的次数和排队等候办理的时间,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试点工作还进一步改进、完善了工作流程,为扩大受理事项范围和面向全市推开提供了支撑。通过用户体验反馈,不断改进和完善操作界面,进一步推动了软件优化升级,使操作更加便捷。

  便民措施二:境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上海市居住证全市通办及网上办理

  境内来沪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新办、签注、信息变更、补办、挂失、解挂,以及居住登记和居住登记信息变更;也可以通过登录“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在“业务办理—上海户政—居住证办理”模块,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新办业务。

  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业务无需再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材料,但需要将相关申办材料拍照上传,并确保上传的申办材料图像清晰、完整。

  网上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后,工作人员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会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予以反馈。申办人收到确认结果后,如需打印《居住登记凭证》,可以自己下载电子文档直接打印,也可以到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打印。

  网上申请办理居住证后,工作人员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公安制证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申办人可以在系统提醒材料已确认受理的6个工作日后,通过查询审核结果。

  境内来沪人员申办居住证,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邮政专递服务。证件制作完成后,中国邮政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人预留的联系电话先行联系,确认送证上门的具体时间。快递费人民币15元由中国邮政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收取。

  上海公安机关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坚持“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走路”,不断提升服务便捷化、群众体验感受度,进一步优化申报流程和服务界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持续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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