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16区幼升小细则有何变化?浦东划片是真还是假?

2021年上海各区的幼升小政策如期而至,这也代表了牵动家长关注的“幼升小”即将正式开启。与去年相比,2021年的新政策变化不大,但是家长们也绝不可掉以轻心,口袋君本次了为大家集中梳理了上海“幼升小”核心政策以及本次发布的16区“幼升小”新政,同时对于家长

2021上海16区幼升小细则有何变化?浦东划片是真还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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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各区的幼升小政策如期而至,这也代表了牵动家长关注的“幼升小”即将正式开启。与去年相比,2021年的新政策变化不大,但是家长们也绝不可掉以轻心,口袋君本次了为大家集中梳理了上海“幼升小”核心政策以及本次发布的16区“幼升小”新政同时对于家长比较关心的主要政策及影响也做了解析,请务必仔细阅读哦!

  

2021年上海幼升小关键政策详解

  

2021年作为摇号新政出台的第二年,总的来说,政策方向变化几乎无变化,具体各区细则几乎也几乎无变化。

  

松江实属今年变化最大的区。今年在“五年一户”政策上新增松江区。

  

各区都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进行了说明。

  

部分区强调了班级人数。

  

对于相关时间节点各区家长可根据实际要求注意一下。

  

另外,在这里特别说明一下,前段时间热传热传的浦东新区可能会实施“多校划片”实际上并没有出现,浦东新区2021年仍与2020年一样实施对口入学。可见下文具体说明。

  

1.“公民同招”

  

具体要求

  

公办和民办小学同步招生,网上报名只能2选1;

  

公办一批验证和民办摇号同步推进;

  

民办未录取适龄儿童进入公办二批验证;

  

政策影响

  

公办民办不可兼得,择一而行;

  

民办未录取生源可能进入统筹入学行列,即无法进入公办优质小学。

  

2.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

  

具体要求

  

“人户一致优先”:指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时,申请对口公办小学优先安排入学。

  

“同类排序靠后”:指生源在满足同样条件情况下,统筹时排在满足该条件人群的后面。但是会排在“人户分离”或者非沪籍随迁子女的前面。

  

政策影响

  

“人户一致”目前在上海幼升小政策中优先级最高,优势不可替代。

  

如满足该条件,直接申请对口公办小学时,该项生源将被排在第一顺位,一般能顺利就读;

  

如满足该条件,先申请民办小学未被录取,后申请对口公办小学,该项生源将排在第二顺位,在招生名额充足的条件下,也有机会进入对口公办小学就读。

  

而其他类别的生源,如“人户分离”的沪籍生源和非沪籍生源则要排在前两类生源之后进行顺位录取,在优质公办小学名额紧张的现状下,很可能只能统筹安排,随机录取了。

  

3.人户分离

  

具体要求

  

只针对上海户籍的适龄儿童,非沪籍不适用;

  

分为2种情况:

  

孩子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

  

孩子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

  

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

  

政策影响

  

为上海户籍适龄儿童跨区就读创造了条件;

  

但是上海各区要求不同,家长在办理前需针对性了解各区要求;

  

4.五年一户

  

具体要求

  

各区县内各公办小学建立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区内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即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接受一个学生(双胞胎和二孩例外)。

  

政策影响

  

根据上海各区2021年发布的招生政策,实行该政策的一共有12个区,分别是:黄浦区、杨浦区、徐汇区、闵行区、静安区、长宁区、浦东新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虹口、普陀部分学校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松江是今年新增实行五年一户的区哦。

  

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详解

  

黄浦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公办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入籍时长排序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按照户籍对口入学。

  

报名人数< 招生人数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

  

报名人数>招生人数

  

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4.五年一户政策

  

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1年,本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变化点:几乎无更新。近在“人户一致”政策中,强调了下“入籍时长排序”。可以注意下以下相关时间节点,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的时间节点等。

  

杨浦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2021年区招生政策和学校排序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入户年限排序

  

本区继续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人数>招生人数

  

如报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

  

“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1年,本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变化点:几乎无更新。

  

徐汇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入籍时长排序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实行对口入学。

  

报名人数< 招生人数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

  

报名人数>招生人数

  

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

  

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不超过45人。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变化点:几乎无更新。强调了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和廉住房适龄儿童的入学办法。

  

另外,班级人数的表述上由“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改为“班额不超过45人”。

  

静安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户籍对口年限要求

  

户籍地入学,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资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况,采取地块(居委)划片对口的方法,确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

  

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2年;

  

根据历年相关学校《招生通告》,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执行: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3年;

  

户主为儿童、父或母;

  

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

  

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4.五年一户特殊要求

  

部分实行对口地块户籍年限限制的公办小学,同时要求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21年8月10日。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变化点:几乎无更新。同样强调了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和廉住房适龄儿童的入学办法。另外,说明了: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2年。去年表述为“1年或2年”,户籍对口年限要求变得更严格了。

  

长宁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排序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本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意愿就读本区的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办法,统筹安排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就读。

  

3.五年一户

  

2021年本区各公办小学继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做法(多胞胎、二胎除外)。

  

4.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1年8月10日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变化点:几乎无更新。继续实施五年一户。同样强调了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和廉住房适龄儿童的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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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人户一致优先,户籍迁入时间排序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对口入学。

  

报名人数< 招生人数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

  

报名人数>招生人数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

  

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严格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21年8月10日。

  

变化点:几乎无更新。看来各区一致,都说明了集体户口/廉租房的参照入学,后文将不再赘述。其他无更新。

  

浦东新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招办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户籍迁入时间排序

  

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

  

如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招办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在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由招办按照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本区登记入学,由招办安排就近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

  

2021年,本区继续在部分学校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政策。各相关学校(名单另行公布)要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加强入学新生信息比对。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变化点:几乎无更新。并无实施“多校划片”的任何说明。

  

嘉定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且持有房产可对口入学,户籍迁入时间排序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报名人数< 招生人数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

  

报名人数>招生人数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同一街镇内不得申请,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2021须满一年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

  

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街镇如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

  

变化点:几乎无更新。去年开始的五年一户,今年也继续。

  

宝山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学生,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学校按照该原则制定招生细则安排入学,细则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人户一致优先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公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区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公共户口及公租房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4.五年一户,迁入直系亲属户籍满5年同等对待

  

2015年起,本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

  

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2021年,本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变化点:几乎无更新。五年一户且迁入直系亲属户籍满5年同等对待,与去年一致。

  

松江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2021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户籍迁入年限排序

  

本区拟实施“以户籍迁入年限排序”,即“人户一致”对口入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原先按房产证年限排序调整为按户籍迁入年限排序,此政策2024年起正式实施。

  

因教育资源补充和调整,2021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区域范围有相应变化。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公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4.五年一户,逐步推行

  

2021年起,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逐步实施“每户房产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即从2022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类房产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1年,以此类推,直至满5年。不符合此项政策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街镇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2021年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变化点:今年松江变化点最大。

  

①本区拟实施“以户籍迁入年限排序”,从原先按房产证年限排序调整为按户籍迁入年限排序,政策2024年起正式实施。

  

②2021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区域范围也会有有相应变化。官方解说的主要原因是因教育资源补充和调整。

  

今年开始五年一户逐步实施,2021年起,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逐步实施“每户房产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普陀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5月29日-5月30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2.人户一致优先

  

“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4.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1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变化点:无。

  

虹口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多项要素排序

  

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

  

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3.人户分离统筹

  

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4.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变化点:无。

  

青浦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安置细则、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安排进入尚有余额的对应学校,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本区所有公办小学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公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4.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变化点:无。

  

金山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再依据本《意见》第二部分“入学原则与安排”的政策细则,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读。

  

2.人户一致优先,户籍关系/入户年限排序

  

先对“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安排对口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等符合其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区教育局将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自购房及入户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居住地在滨海地区、朱泾镇等招生区域内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小学、初中对口招生入学划片方案实施;

  

居住地在其它镇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升入所在镇小学、初中,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小学、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初中。

  

3.人户分离统筹,适用条件不同

  

居住地在本区但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持本区户籍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持本区户籍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持本区“居住登记回执”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在本区无户籍但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持本区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而无房产者:学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及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赁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学生本人和其直系亲属无自购房产。

  

其他符合条件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学生与户主关系、自购房及入户年限等因素统筹安排。

  

4.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区内有房产/居住证积分优先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变化点:无。

  

奉贤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公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4.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区内有房产/居住证积分优先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1年,我区随迁子女招生继续实施网上入学申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变化点:无。强调随迁子女招生继续实施网上入学申请。

  

崇明区

  

  

1.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本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公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4.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区内有房产/居住证积分优先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变化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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