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户口迁移政策】云南省内户口迁移政策及迁移手续所需材料规定.doc

【上海市户口迁移政策】云南省内户口迁移政策及迁移手续所需材料规定【.com-范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19日说,2016年我国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中,将拓宽左边落户通右边道,督促各个地区特别是主要城市,即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很多城

【上海市户口迁移政策】云南省内户口迁移政策及迁移手续所需材料规定.doc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上海市户口迁移政策】云南省内户口迁移政策及迁移手续所需材料规定【.com-范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19日说,2016年我国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中,将拓宽左边落户通右边道,督促各个地区特别是主要城市,即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很多城市很多地方放开了落户政策,但只放开了对本地的落户政策,这是普遍现象,是不合理的。在户籍人口落户方面不应该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徐林在国家发改委当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说。据介绍,今年我国将努力推进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加快实施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全面实施财政资金、建设资金、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三挂钩”政策。“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目前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9.9%,未来还要提高5个百分点,相当于要有1亿人在城镇落户,这个任务非常艰巨。”徐林说,即便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仍然有2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这部分人的市民化主要体现在基于居住证制度的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徐林说,今年我国将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并设定了全年培训农民工2100万人的计划,同时将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据介绍,2016年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包括扎实有序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加快中小城市培育和特色镇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功能、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加快重点领域改革五个方面。本文来源:上海市户口迁移政策】安徽省内户口迁移政策及迁移手续所需材料规定【.com-范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19日在京发布。该报告显示,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介绍,从1978年到,我国城镇常住人口由1.7亿人增加到7.5亿人,城镇化率年均提高约1个百分点,城市数量由193个增加到653个,城市建成区面积从1981年的0.7万平方公里增加到的4.9万平方公里。据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安蓓刘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19日说,我国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中,将拓宽左边落户通右边道,督促各个地区特别是主要城市,即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很多城市很多地方放开了落户政策,但只放开了对本地的落户政策,这是普遍现象,是不合理的。在户籍人口落户方面不应该有本地人外地人的歧视。”徐林在国家发改委当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说。据介绍,今年我国将努力推进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加快实施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全面实施财政资金、建设资金、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三挂钩”政策。“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目前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9.9%,未来还要提高5个百分点,相当于要有1亿人在城镇落户,这个任务非常艰巨。”徐林说,即便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仍然有2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这部分人的市民化主要体现在基于居住证制度的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徐林说,今年我国将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并设定了全年培训农民工2100万人的计划,同时将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本文来源:上海市户口迁移政策】江西省内户口迁移政策及迁移手续所需材料规定【.com-范文】4月11日,记者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出台,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八类无户口人员如何登记常住户口进行规定,让无户口人员一圆“户口梦”。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2无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后,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改@)。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