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台山市高层次人才政策“干货”满满,这波福利别错过!

为深入实施推进“人才倍增”工程,做好台山市人才政策宣传工作,加快政策落地兑现,充分释放人才政策红利,更好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现将台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汇总如下:01台山市柔性引进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生活补贴申请指南一、申请条件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柔性引进的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二

【政策解读】台山市高层次人才政策“干货”满满,这波福利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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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推进“人才倍增”工程,做好台山市人才政策宣传工作,加快政策落地兑现,充分释放人才政策红利,更好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现将台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汇总如下:

  

01

  

台山市柔性引进在读博士和博士

  

导师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柔性引进的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

  

二、提交材料

  

1.台山市柔性引进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生活补贴申请表;

  

2.在读博士、博士导师身份证(护照);

  

3.博士在读佐证材料,博士导师带博士培养协议或相关佐证材料;

  

4.与企业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三、补贴标准

  

1.在读博士生活补贴2万元/年,最长期限2年。

  

2.博士导师生活补贴3万元/年,最长期限2年。

  

02

  

台山市博士后导师、博士导师

  

工作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为我市培养博士后和博士的台山市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或为具有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博士后的高校、科研院所导师。

  

2.为我市培养博士的我市博士导师。

  

二、提交材料

  

(一)博士后导师工作补贴提交材料:

  

1.台山市博士后导师、博士导师工作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护照);

  

3.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三方协议书;

  

4.博士后进站通知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二)博士导师工作补贴提交材料:

  

1.台山市博士后导师、博士导师工作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护照)、博士导师佐证材料;

  

3.博士培养协议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补贴标准

  

1.博士后导师每培养1名博士后,给予3万元工作补贴;

  

2.博士导师每培养1名博士,给予3万元工作补贴。

  

03

  

台山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经国家批准、省备案进入我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

  

二、提交材料

  

1.台山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护照)、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3.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三方协议书、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后进站通知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台山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一览表》(详见附表)执行,享受期最长2年。

  

04

  

台山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

  

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经认定的台山市高层次人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限顶尖人才),或来我市创业;

  

2.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范围内无持有任何房屋产权;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台山市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4.在申请租房补贴期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同时在台山市享受实物出租,且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二、提交材料

  

(一)顶尖人才申请材料

  

由聘请顶尖人才的用人单位负责提供:

  

1.台山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2.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3.顶尖人才身份证(护照)、顶尖人才佐证材料;

  

4.用人单位出具的在台山工作时间材料。

  

(二)其他高层次人才申请材料

  

1.台山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2.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3.本人身份证(护照),已婚的申请人还需提交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

  

4.已购买住宅和商业类公寓房屋产权但未交付使用的,需提交购房合同。

  

三、补贴标准

  

(一)引进的顶尖人才,租房补贴1000元/天。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标准按评定等级不同,每月可获3500~6000元不等的补贴,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

  

05

  

台山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在台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新引进的人才,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承诺在我市连续工作3年;

  

2.经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

  

3.在我市落户且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

  

二、提交材料

  

1.《台山市人才补贴申请表》;

  

2.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3.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唯一住房证明;

  

5.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或房屋契证)原件和复印件

  

6.《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7.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本人承诺书

  

三、补贴标准

  

购房补助分3年发放,第一年于审批后发放50%;第二、第三年,如按规定购买社保的,于审批后第二、第三年各发放25%。

  

06

  

台山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

  

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含国、境外)毕业生;

  

2.初次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

  

3.按规定入户江门地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提交材料

  

(一)单位就业

  

1.台山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护照),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3.劳动合同。

  

(二)自主创业

  

1.台山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护照),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3.创业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须提交《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三、补贴标准

  

1.硕士:住房补贴1000元/月,生活补贴10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2年。

  

2.本科:住房补贴500元/月,生活补贴5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2年。

  

资料来源:中共台山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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