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浦东新区公租房最新房源公告!附各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据官方消息,浦东新区公租房即将供应部分航头、三林、上南、金桥、花木等零星地区房源,详见下表:上述楼盘均有地铁与多条公交线路通向市区,按公租房标准装修,配置家具、家电。预计2018年11月中旬可网上选房,请获得浦东新区公租房准入资格的申请者在浦东公

11月份,浦东新区公租房最新房源公告!附各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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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消息,浦东新区公租房即将供应部分航头、三林、上南、金桥、花木等零星地区房源,详见下表:

  

  

上述楼盘均有地铁与多条公交线路通向市区,按公租房标准装修,配置家具、家电。

  

预计2018年11月中旬可网上选房,请获得浦东新区公租房准入资格的申请者在浦东公租房网上业务平台选择房源(链接: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上海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上海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上海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上海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各区统筹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可参照执行。

  

  

二、公共租赁住房如何申请和供应?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上海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可在相关网站上查询。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受理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报区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受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受理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申请材料说明(单身(无子女)、单身(有子女)、已婚(无子女)、已婚(有子女))

  

  

1.单身(无子女)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的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如网上下载的A4版本,需加盖骑缝章(盖公司公章、负责人签字)

  

2)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出示原件)

  

3)单身申请人的本市户口簿从第一页复印到空白页(出示原件)、户籍证明需注明:公共户或集体户

  

4)单身申请人的本市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出示原件)

  

5)单身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承诺书(签字并右手大拇指盖手印)

  

6)如是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证明的复印件???(出示原件)

  

7)如是丧偶的,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的复印件(出示原件)

  

8)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8)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五年内没有房屋买卖记录

  

9)单身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需社保中收打印;打印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单身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每页复印)(出示原件),公务员提供在编的在职证明(盖公章)

  

11)注:企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公务员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申请需提交三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主申请人持居住证满两年、社保连续缴满1年(不可补缴、断缴)可个人申请,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需三者一致(社保缴费事宜请咨询)

  

?2.单身(有子女)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的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如网上下载的A4版本,需加盖骑缝章(盖公司公章、负责人签字)

  

2)主申请人和子女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出示原件)

  

3)主申请人和子女的本市户口簿从第一页复印到空白页(出示原件)、户籍证明需注明:公共户或集体户

  

4)主申请人的本市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出示原件)

  

5)主申请人、成年(适婚)子女的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承诺书(签字并右手大拇指盖手印)

  

6)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及小孩户口页复印件(出示原件)

  

7)主申请人如是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证明的复印件(出示原件)

  

8)主申请人如是丧偶的,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的复印件(出示原件)

  

9)主申请人和子女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五年内没有房屋买卖记录

  

10)主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需社保中收打印;打印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1)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每页复印)(出示原件),公务员提供在编的在职证明(盖公章)

  

12)注:企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公务员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申请提交三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主申请人持居住证满两年、社保连续缴满1年(不可补缴、断缴)可个人申请,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需三者一致(社保缴费事宜请咨询)

  

3.已婚(无子女)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的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如网上下载的A4版本,需加盖骑缝章(盖公司公章、负责人签字)(在授权书签字栏中必须注明:无子女并签名)

  

2)主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出示原件)

  

3)主申请人和配偶的本市户口簿从第一页复印到空白页(出示原件)、户籍证明需注明:公共户或集体户

  

4)主申请人的本市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出示原件)

  

5)主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6)主申请人和配偶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五年内没有房屋买卖记录

  

8)主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需社保中收打印;打印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9)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每页复印)(出示原件),公务员提供在编的在职证明(盖公章)

  

10)注:企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公务员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申请提交三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主申请人持居住证满两年、社保连续缴满1年(不可补缴、断缴)可个人申请,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需三者一致(社保缴费事宜请咨询)

  

4.已婚(有子女)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的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如网上下载的A4版本,需加盖骑缝章(盖公司公章、负责人签字)

  

2)主申请人、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出示原件)

  

3)主申请人、配偶、子女的本市户口簿从第一页复印到空白页(出示原件)、户籍证明需注明:公共户或集体户

  

4)主申请人的本市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出示原件)

  

5)主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6)成年(适婚)子女的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承诺书(签字并右手大拇指盖手印)

  

7)未成年子女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及小孩户口页复印件(出示原件)

  

8)主申请人、配偶、子女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五年内没有房屋买卖记录

  

9)主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需社保中收打印;打印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每页复印)(出示原件),公务员提供在编的在职证明(盖公章)

  

注:企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公务员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申请提交三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主申请人持居住证满两年、社保连续缴满1年(不可补缴、断缴)可个人申请,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需三者一致(社保缴费事宜请咨询)

  

温馨提示:各区的申请材料基本相同,如有疑问可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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