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父亲的“朋友”落户,她嫁给一个大自己21岁的男人

婚姻是双方自愿缔结的契约关系也是美好爱情的归宿但为了落户而结婚是否有些过于草率了?相差21岁的婚姻小梅是上海本地的一个90后姑娘,从小父母离异,长大后自己一个人生活。2017年,小梅的父亲找到她,说有个朋友想落户上海,让小梅帮个忙,只是办

为帮父亲的“朋友”落户,她嫁给一个大自己21岁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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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是双方自愿缔结的契约关系

  也是美好爱情的归宿

  但为了落户而结婚

  是否有些过于草率了?

  相差21岁的婚姻

  小梅是上海本地的一个90后姑娘,从小父母离异,长大后自己一个人生活。2017年,小梅的父亲找到她,说有个朋友想落户上海,让小梅帮个忙,只是办理一个结婚手续,不是真的结婚。年轻的小梅就这样开始了一段婚姻,对方是一个比自己大21岁的男人,叫阿彬。同年5月,小梅与阿彬去民政局领了证,办了结婚手续。

  据阿彬说,他与小梅是经人介绍认识,并且小梅的父亲也欠了他钱,小梅答应配合他结婚并取得上海户口。转眼间,小梅和阿彬已经“结婚”快四年,但二人并没有在一起生活。期间,阿彬因犯诈骗罪入狱。惴惴不安的小梅提出要和阿彬办理离婚手续,然而阿彬却不同意。

  2021年2月,小梅起诉至法院,认为她与阿彬只是名义夫妻,没有夫妻感情可言,要求与阿彬离婚。令小梅感到意外的是,阿彬提出,他曾向亲属借了90万用于购买房子及装修。阿彬认为虽然双方没有夫妻感情,但在债务未处理清楚的情况下,不同意离婚。

  小梅辩称,她只是听父亲的话,要帮阿彬落户上海才与他登记结婚。他们两人从来没有在一起生活过,这只是形式上的婚姻。至于阿彬说的借款,她完全不知情。

  一审准予离婚,男方上诉

  小梅和阿彬婚后未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且双方亦认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审判决准予小梅与阿彬离婚。但是一审判决后,阿彬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

  阿彬提出,除了一审中提到的二人共同债务的问题外,双方还曾签署一份协议书,约定在阿彬没有取得上海户口之前,小梅不得提前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小梅辩称,之所以和阿彬结婚,完全是听了父亲的话,为了帮助阿彬解决落户的问题。至于所谓的不得离婚的约定,她并不清楚。

  维持原判,四年婚姻告结

  本案中,双方结婚后未共同生活过,且未生育子女,双方亦认可没有夫妻感情,故一审法院据此准予双方离婚,合法有据。

  阿彬上诉称,双方有过协议,小梅不得主张离婚。上海一中院认为,一方面,小梅并不承认双方有过类似协议;另一方面,即便有类似约定,该约定限制了婚姻自由,亦无相应法律效力。

  阿彬还称,曾向亲戚借款90万元,该钱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上海一中院认为,一方面,本案阿彬并未提交任何相关证据证明存在相应借款;另一方面,即便存在,也涉及案外人,并非是本案离婚诉讼可予处理之事项,一审法院在庭审中也予以了明确的告知。

  综上所述,阿彬的上诉所称,均难予采纳。

  上海一中院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婚姻并非儿戏,一张结婚证的背后,是夫妻间的伦理道德,也是身份财产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均应审慎、认真对待。虽然小梅现起诉离婚,法院支持了其诉请,但四年前一个轻率的决定,让小梅从“单身”变成了“离异”,对其未来生活可能也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影响。

  在此提醒大家,真诚的感情、严肃的态度是婚姻的基石,切忌“儿戏”心态,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文中所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CCTV今日说法(:cctvjrsf)、@上海一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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