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落户政策

夫妻投靠异地户口迁入青海省必须提供手续:1、结婚证。2、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3、投靠人的户籍证明。4、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2014年7月30日,备受关注的

2022年青海落户政策

  

夫妻投靠异地户口迁入青海省必须提供手续:

  

1、结婚证。

  

2、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3、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

  

2014年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

  

意见规定,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扩展资料

  

条列

  

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出台

  

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对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社会变动”(社会身份)等事项的管制办法。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基本统一了全国城市的户口登记制度。

  

1955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等级制度的指示》的发布统一了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户口登记的统计时间为每年一次。

  

“农”与“非农”二元格局确立

  

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

  

1964年8月《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出台,集中体现了该时期户口迁移的两个“严加限制”基本精神,即: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要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要严加限制。

  

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小城镇户籍逐步放开

  

198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颁布,户籍严控制度开始松动。

  

通知规定,农民可以自理口粮进集镇落户,并同集镇居民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1985年7月,《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城市暂住人口管理制度走向健全,同年9月,作为人口管理现代化基础的居民身份证制度颁布实施。

  

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出台,规定已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可以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1998年7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让户籍制度进一步松动。

  

根据此通知,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夫妻分居、老人投靠子女以及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落户。

  

2001年3月颁布的《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标志着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通知规定,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要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需求,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新型户籍制度改革目标确立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2014年7月30日,《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区别。

  

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制订印发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

  

你好,已经迁入十年了是可以参加高考报名了,一般情况下只要满六年就可以满足条件了,有些省只要满三年就可以了,你已经满十年了一点问题都没有的,放心让孩子好好学习争取考个理想的大学

  

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西宁市刚刚出台的《西宁市迁入人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规定,今后大中专毕业生在西宁市落户的政策将相对放宽,同时,购买商品房人员和投资经商办企业人员落户政策也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据悉,根据上述办法,今后,具有硕士学位和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愿

  

到西宁市就业的,可先入户后择业,并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被西宁市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聘用的?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称的工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及其无工作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按规定落户。

  

此外,以下几种购买商品房人员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也将被准予落户:在西宁市购买7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购买成套商品房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投资经商办企业人员包括外州县单位在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的新建住宅出售给职工的,凭房产证允许无工作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在西宁市市区一次投资50万元,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一次投资30万元,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一次投资20万元,项目开工或开业后,准予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据悉,该《办法》还对离退休人员、投靠亲属人员落户政策作出了规定。

  

应该可以的应为我哥哥在格尔木买房子就落户了现在有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貌似不行。

  

下面是西宁市落户政策: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7月17电7月16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西宁市刚刚出台的《西宁市迁入人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规定,今后大中专毕业生在西宁市落户的政策将相对放宽,同时,购买商品房人员和投资经商办企业人员落户政策也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据悉,根据上述办法,今后,具有硕士学位和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愿到西宁市就业的,可先入户后择业,并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被西宁市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聘用的?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称的工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及其无工作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按规定落户。

  

此外,以下几种购买商品房人员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也将被准予落户:在西宁市购买7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购买成套商品房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投资经商办企业人员包括外州县单位在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的新建住宅出售给职工的,凭房产证允许无工作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在西宁市市区一次投资50万元,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一次投资30万元,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一次投资20万元,项目开工或开业后,准予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北京户口办理常识

  

去这里看。

  

  

首都之窗的户口办理页面。

  

写一些大致的吧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日期:2005-10-11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市外迁入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日期:2005-10-11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

  

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作者:kgdxk封2006-2-2311:02回复此发言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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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户口办理常识

  

驻京办事处和编制内人员户口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日期:2005-10-11

  

办理经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常住户口,应到市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办理。

  

(一)办理申报户口条件:持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及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二)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

  

2、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日期:2005-10-11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入户条件;

  

1、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的职工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2、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应有部级单位在市局备案)职工,单位无基地和托儿设施,子女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本人要求入户的书面申请;

  

2、投靠人父母双方单位证明;

  

3、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靠人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要求有当地区、县级医院证明,并由当地派出所证明子女父母的籍贯及出生地,如子女父母一方原是由北京迁出的,还需北京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投靠人的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其父母所在流动单位的部、局、大队(处级)、小队(科级)四级证明。

  

证明要写明父母具体工种、流动情况、有无生活基地和托儿设施;

  

6、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日期:2005-10-11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户口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日期:2005-10-11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身边无子女且其他城市的市区也无子女;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的(离)退休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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