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按照《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制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规定: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可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学生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到跨省异地受理点(市区北湖分局人境大队办证大厅,苏仙分局办证大厅)申请补领、换领。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居住证;
(二)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三)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四)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郴州市公安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