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可以落户吗?那么迁入安居房户口后算集体户还是个人户?

可以落户,算个人户。带身份证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现户籍卡到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购房迁移户口,首先要符合当地的落户条件,如果

深圳安居房可以落户吗?那么迁入安居房户口后算集体户还是个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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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落户,算个人户。

  带身份证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现户籍卡到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购房迁移户口,首先要符合当地的落户条件,如果符合就可以迁移中。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到原籍户口所属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集体户口与个人户口的区别如下:落户地方的区别。集体户顾名思义就是集体人的户口,落户地址都是单位的地址。个人户口是独立的,是有自己的户口本的。

  使用与管理的不一样。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户口本的区别。集体户的户口本户是谁,只有一个的,其它人的都是个人页,人与人的关系不是亲属关系。个人户口是什么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三)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安居房申请条件

  安居房申请条件:1、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

  2、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户籍;无深圳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深圳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4、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人民网-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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