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老人在深圳市参保满6年后住院费不封顶

【摘要】《深圳市社会办法》已于本月正式实施,针对不少市民认为老人缴费标准太高,政策制定不够透明,市局昨天回应称:缴费标准制定有依据,缴费越高待遇越高,随迁老人在我市参保,缴费第6年后其住院费用报销不设封顶

随迁老人在深圳市参保满6年后住院费不封顶

  【摘要】《深圳市社会办法》已于本月正式实施,针对不少市民认为老人缴费标准太高,政策制定不够透明,市局昨天回应称:缴费标准制定有依据,缴费越高待遇越高,随迁老人在我市参保,缴费第6年后其住院费用报销不设封顶线。

  缴费标准制定有依据

  市基金管理局副局长黄贵权介绍,《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随迁入户的老人若参加我市社会,须以一次性缴费的形式参加医保,并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其中综合医保11.5%,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为0.5%)×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以去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926元为例,需要一次性缴交元。

  而对于一次性缴费的人员,也即随迁入户的老人,其缴费比例与在本市领取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比例一致,均为12%。

  对此,黄贵权表示,在新办法出台以前,我市于去年在五洲宾馆召集全国有关专家进行了周密论证,并分别通过网络、报纸、热线等广泛征求了参保人的意见和建议。

  满6年后住院费不封顶

  市社保局规定外地退休随迁入户居民按18年一次缴足费用,缴费后,我市将缴费标准的70%约元计入参保人个人账户,而进入统筹基金的费用只有元。若老人提前离开人世,其个人账户中的钱还可退出。

  此外,医保还对部分人员给予第一年500元,之后每月20元的退休补助,算下来18年内也有4820元。“若参保人参保超过18年,其进入个人账户的费用就完全由统筹基金来出,而仍然可享受医保待遇。”黄贵权说,也就是说,若参保人参保超过18年后,不用再交钱,其住院时前3年按参保年限报销住院费,从第3年起至第6年,每年至少可报销34万元的住院费,满6年后,因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6年,其住院费用不设封顶线,按规定应该报销多少可全额报销,“取消封顶线,也体现了我市对老同志的关爱。”

  黄贵权表示,由于退休老人的医疗费用较高,住一次院就会将其所缴交的划入统筹基金的费用全部用完,而随着社会、经济和医疗体系的进步,人们的平均寿命也在不断延长,从这个方面看,一次性缴纳的费用完全不多。

  外地参保者不能重复参加

  据市社保局统计,目前已随迁入户我市的老人共计1.8万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市外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市医疗保险”。

  而对于在内地已参保,但为到我市参保而欲中断内地医保的参保人,黄贵权也表示,该局已与部分城市联网,参保人是否参保一查便知。他同时提醒,居民医保是针对非从业居民的一项福利政策,属于居民自愿参保,并非强制要求每个居民都必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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