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包头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135人职位表

2022包头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135人职位表2022包头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135人公告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允许使用第一专业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1.《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

2022包头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135人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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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包头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135人职位表

  2022包头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135人公告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允许使用第一专业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扫描件;

  4.近期蓝底一寸照片电子版,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说明扫描件;

  5.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因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需提供所在学校(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

  网上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4日17:00止。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电话+报名材料)发送至各用人单位邮箱,并电话联系各用人单位联系人确认。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及审核专用邮箱》。

  (三)资格审查

  由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

  (四)面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宜将通过包头市党建网、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鹿城健康365”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永久保存。面试结果将在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布。

  (五)综合实践

  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专业性较强,增加综合实践能力评定,对面试合格人员的专业技术实操能力进行评定,聘请第三方完成,评定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综合实践现场全程录音录像。

  (六)体检与考察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组织加试。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人员组织到其它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具体实施,并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引进人才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党办和人事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务员〔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经小组研究形成考察结果,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4.因未参加体检或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时可按照面试成绩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时组织加试,全程只递补一次。

  5.面试考察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引进高层次人才人选,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必须实名制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关于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的请示。

  (八)手续办理

  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办理引进人员的列编及人事手续。相关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相关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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