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doc

2011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一、申请查询时间和地点受理申请的时间:2011年7月1日—2011年11月2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如遇节假日请查询。受理申请的地点: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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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

  一、申请查询时间和地点

  受理申请的时间:2011年7月1日—2011年11月2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如遇节假日请查询。

  受理申请的地点: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鹏元征信有限公司

  交通提示:地铁车公庙站B出口,公交可乘至招商银行大厦站(深南大道北侧)。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二、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查询:本人到指定查询地点提交查询申请材料,办理查询手续,不受理委托代理查询。

  申请材料清单:

  ①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原件,可先行填写,但签名需本人当场签写)

  ③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原件,可先行填写,但签名需本人当场签写)

  2、五个工作日后,本人到提交查询申请的地点领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

  3、如报告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于查询申请地点提出异议。查询受理机构于受理异议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核查、处理以及重新出具《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并告知异议提出人,异议提出人应持原报告更换新报告。

  4、《个人信用报告》本人留存。《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与其他积分入户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单位申办的交单位经办人,个人申办的交个人申报代理机构办理窗口,无需提前提交。

  三、个人信用报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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