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引进人才入户新规来了

羊城晚报讯记者周聪报道:14日,广州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新修订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申报原则上实行全流程网办

广州引进人才入户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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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记者周聪报道:14日,广州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新修订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申报原则上实行全流程网办。与此同时,对具体流程作出规范,要求审核时间进一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实施细则》对申报流程做了进一步简化,加入了移动端申报和全流程网办的内容,强化办理指引。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申报原则上实行全流程网办,申请人在系统填报信息后,系统将直接转送到相应的区人社局进行审核,无特殊情况无需到现场办理。

  同时,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实现人才引进申办系统与发改部门的户籍迁入系统、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系统互联互通。通过后台信息查询、端口开放等信息共享措施,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引进人才入户的审核时间进一步压缩。根据《实施细则》,人社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在引进高校毕业生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报入户须符合相关办法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具体而言,具有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人才入户年龄为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为4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为5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为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为50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按规定条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具有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后,方可向入户地的区公安机关申报办理入户手续。

  作者:周聪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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