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
答:进沪人员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包括其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无个人产权房及租赁公房)、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确无处落户的,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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